鹤岗俗称“鹤立岗”,取鹤立山岗之意。相传在远古时期,上界有一群仙鹤,看中了这块山青水秀的地方,于是飞落山岗,在此栖息繁衍,鹤岗因此而得名。现在,距城区仅40公里的苇场丹顶鹤自然保护区,仍然是黑龙江省三大水禽栖息地之一。“鹤立岗”的满语含义为“养鹿场”,因此,鹤岗又有“鹿城”之称。黑龙江省鹤岗市位于中国东北边陲,座落在小兴安岭与三江平原缓冲地带,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犹太州相望,面积1.5万平方公里。属季风气候带,1月平均气温-2l℃至-26.5℃,7月平均气温18℃2至21℃,年降水量500-700毫米鹤岗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丰富的人文景观,是全国最具魅力的旅游胜地之一。中俄黑龙江三峡气势恢宏;白龙峡谷四季聚合;原始森林古木参天;苇场湿地百鸟栖息;辽金完颜氏家的发祥地演绎过无数女真人的故事;与美国淘金热齐名的观音山嘟噜河采金潮,创造了清代黄金文化。在黑龙江民俗文化园里,可以看到十个少数民族欢聚一堂载歌载舞、风情万种歌唱美好的新生活。松鹤西湖园,使北方人不下余杭便可饱览秀美的江南景色。界江口岸异域风情游,将使您饱览中俄犹两国三域风情。对岸俄犹太自治州,使您可以了解俄罗斯、犹太两个世界上神奇伟大的民族。边城鹤岗,都市风采,旅游设施,配套齐全。
鹤岗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